10.3.2 系统设计的基本原理

2025-06-07 23:10:06 更新


原理

说明

1

抽象

抽象是一种设计技术,重点说明一个实体的本质方面,而忽略或者掩盖不重要或非本质的方面。

抽象是一种重要工具,用来将复杂现象简化到可以分析、实验或者可以理解的程度。软件工程中每个阶段都是对软件解法抽象层次的一次细化。抽象的最低层就是实现该软件的源程序代码。

2

模块化

是指将一个待开发的软件分解成若干个小的简单部分模块,每个模块可独立地开发、测试,最后组装成完整的程序。是一种复杂问题“分而治之"的原则。

3

信息隐蔽

是开发整体程序结构时使用的法则,即将每个程序的成分隐蔽或封装在一个单一的设计模块中,定义每一个模块时尽可能少地显露其内部的处理。信息隐蔽原则对提高软件的可修改性、可测试性和可移植性都有重要的作用。

4

模块独立

是指每个模块完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特定子功能,并且与其他模块之间的联系简单。衡量模块独立程度的标准有两个:耦合性和内聚性。

耦合:是指模块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。耦合性越高,则模块的独立性越差。

内聚:是指模块内部各元素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。内聚度越低,模块的独立性越差

耦合性和内聚性是模块独立性的两个定性标准,将软件系统划分模块时,尽量做到高内聚、低耦合,提高模块的独立性。